小心! 你使用的免費部落格會不會吞了你的著作?

前一陣子在Jas9 看到一篇文章 : Yahoo!奇摩的第18條款:冷飯熱炒

主要講的是Yahoo的使用者條款中有一條非常令人訝異的條款:

18. 您對Yahoo!奇摩之授權

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某資料,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,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!奇摩。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!奇摩時,視為您已允許
Yahoo!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,無條件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該等資料,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,您對此絕無異議。
您並應保證Yahoo!奇摩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轉授權該等資料,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,否則應對Yahoo!奇摩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當時看到這條時,心理只覺得還好,我沒有使用Yahoo部落格,也沒在用無名(已經被Yahoo併購了)

上周時再登入地圖日記時,發現地圖日記在進行帳號轉換,原來地圖日記被Yahoo”認養了”…
腦中突然閃過Yahoo那個黑心條款,於是看了一下地圖日記的使用者條款…
這一看心都冷掉了…

6. 網站內容之所有權

渥奇數位資訊對所有使用者上傳之內容並未擁有其版權,但在您使用本服務時,並須同意渥奇數位資訊享有對您所提供內容無時間限制、無地域限制,且永久免費的使用權利,有關本條款之細部說明如下:

我們尊重所有使用者所上傳之資訊,但渥奇數位資訊有權力將您所提供的資訊重製、散佈、修改、公開發表之權利,本權利將會在使用者將所刊登之資訊刪除,或在渥奇數位資訊主動將資訊刪除後自動失效。

於是再回到我用了幾年的天空部落格查看使用者條款,差點沒吐血!

您對yam天空的授權
當您使用yam天空所提供的服務時,將任何資料上載、傳送或輸入yam天空,視為您已授權本公司在yam天空網站上重製、公開播送、修改、編緝或以其他方法利用這些資料,並可再授權第三人利用…

真的開始不爽了,我的文章、照片或許不是什麼好東西,可是沒想到因為”免費使用平台”,自己的東西就要平白拱手讓人無條件使用??
這是誰發明的啊! 難道是修蜜謀好貨(台語)嗎?

在天空的blog發表的一篇:狼來了,這次真的要搬家(因為天空圖片叉燒包的機率不低,我也吵著要搬加很多次了…),開始尋找其他blog平台…
目前整理後,有黑心條款的BLOG平台有:

Yahoo、天空blog、地圖日記、UDN

如果你還在這些平台下,請小心自己的權益!


這樣的黑心條款嚴重在哪???

說難聽點,你在blog放了一個屁,這個屁該平台可以重製、修改、授權其他人任意使用…這個屁說不定還可以賣錢哩=_=|||

您狗就是不爽這點啦!!

dog007313 Written by:

3 Comments

  1. 2008-01-31

    好可怕毆…
    還好我沒有用以上黑心BLOG…
    我想轉載這篇文章,可以嗎!!?
    版主回覆:(01/31/2008 10:48:25 AM)
    歡迎取用^_^

  2. 2008-01-31

    我發現 優仕網 也有這個黑心條約耶…
    好可怕= 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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